重慶能源集團深化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市委、市政府關于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決策部署,推動集團深化改革順利實施,有效化解重慶能源集團債務風險,確保改革目標明確、責任到位、措施有力,根據《重慶市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支持重慶能源集團淘汰煤炭落后產能實現轉型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發〔2021〕10 號)和國務院國資委國企瘦身健體專題推進會精神,結合集團實際情況,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市
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堅持依法合規,堅持整體性、系統性、協同性相統一,堅決扛起企業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作用、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按照“以人為本、安全穩定”、“集團主導、企業主體”和“分類分批、逐步實施”的原則,集團統籌制定政策方案和開展監督、檢查、協調工作,所屬企業為改革責任實施主體,全面完整落實集團改革決策部署,壓實責任、強化措施,如期完成改革工作任務。
二、總體目標
圍繞集團轉型發展“1234”戰略目標,按照“減層、除僵、縮鏈”和“兩非”“兩資”清退工作要求,聚焦主責主業,在保證穩定的前提下,通過司法重整、自主清算、破產清算、掛牌轉讓等方式,分批次處置退出類企業,同時合理妥善安置退出企業在冊在崗職工。實現集團成為主業突出、產權結構清晰、法人治理結構明晰、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用工規模與企業生產經營相匹配、人工成本與企業效益相適應、全員勞動生產效率明顯提升的目標。
三、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強化對改革工作的領導,集團成立深化改革領導小
組。
組 長:宋 葵、趙自成
副組長:李云鵬、胡曉英、張 躍、沈承平、陳 躍、李 智
成 員:本部各部門負責人
主要職責:統籌指導改革工作開展,研究決定重大事項,組
織召開調度會議,調度本部部門和所屬企業,對接上級單位、部
門。
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辦公室和督察組。
(一)綜合協調辦公室
主 任:李 智
副主任:向 云
成 員:綜合協調辦人員
主要職責: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具體負責聯系協調、跟
蹤督辦、信息收集報送等工作。
(二)督察組
組 長:沈承平
副組長:米玖洪、但家偉、盧舒丹、文冬梅
成 員:第一、二紀檢監察室、監事會辦公室、審計部人員
主要職責:對深化改革實施全過程督導,監督改革工作履行
相應決策程序,監督所屬企業有效貫徹執行集團決策部署,對改
革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不擔當不作為情形提出問責意見。
四、工作任務
(一)企業分類處置
集團編制《重慶能源集團深化改革退出企業處置方案》,按
照“一企一策”的原則,通過司法重整、自主清算、破產清算、掛
牌轉讓等方式,處置“僵尸”“空殼”“兩非”“兩資”企業,明確企業
退出方式和啟動時間,分類分批逐步實施退出企業處置工作。
牽頭領導:李云鵬
牽頭部門:產權管理部
責任單位:集團相關二級企業
完成時限:2022 年啟動一批,后續按照重整完成后的工作安排有序推動。
(二)職工分流安置
集團編制《重慶能源集團深化改革職工安置指導意見》和《重
慶能源集團深化改革職工安置工作方案》,結合退出企業分類處置安排,明確職工安置范圍及對象、安置方式及政策、實施步驟等,對職工結構和數量進行優化,改變集團用工總量多、勞動效率低的現狀。有職工安置任務的集團二級企業按照“一企一方案”的原則制定職工安置實施方案,按規定履行決策程序和民主程序,并報集團備案后分類分步實施。
牽頭領導:胡曉英
牽頭部門:人力資源部
責任單位:集團相關二級企業
完成時限:2022 年 7 月 12 日前完成第一階段職工分流安置,
后續結合退出企業分類處置進度實施。
(三)發展項目落地
根據渝府發〔2021〕10 號文和市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21-52)
要求,實施一批轉型發展項目,結合轉型發展“1234”戰略目標,
集團將已獲取資源或指標的轉型發展項目劃分為重點項目和儲
備項目,分批推動實施,逐步形成能源生產、能源服務、建筑新
材料、醫康養、資產運營等重點產業板塊。
牽頭領導:張躍
牽頭部門:戰略規劃部
責任單位:集團相關二級企業
完成時限:2022 年開工建設一批重點項目,2025 年底重點
項目全部建成投產,形成以5大核心產業板塊為基礎的產業結構。
(四)穩定風險控制
集團編制《重慶能源集團深化改革穩定工作方案》,通過排
查研判、積極化解、有效應對突出風險,防范發生群體性集訪和
極端事件,快速有效處置規模性聚集、拉橫幅、堵路、沖擊辦公
區域和進京到市非正常上訪等,避免和降低社會輿情引發的不良影響。有職工安置任務的集團二級企業編制本企業穩定工作方案。
牽頭領導:陳躍
牽頭部門:黨群工作部
責任單位:集團相關二級企業
完成時限:與企業分類處置和職工分流安置工作同步推進。
(五)民主程序落實
集團編制《重慶能源集團深化改革處置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民
主程序工作預案》,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職工
安置方案,按規定履行民主程序,確保職工安置分流工作依法合
規。
牽頭領導:李智
牽頭部門:工會辦公室
責任單位:集團相關二級企業
完成時限:企業啟動退出工作后一個月內完成。
(六)宣傳輿情導控
集團編制《重慶能源集團深化改革宣傳工作方案》和《重慶
能源集團深化改革輿情導控方案》,把握重點、焦點,宣傳當前
經濟形勢和集團發展趨勢、職工分流安置程序和實施步驟,宣傳
解答職工及家屬關心的熱點問題和主要疑慮。建立輿情導控工作
機制,及時處理危機事件,針對網絡輿情第一時間主動聯系相關
部門妥善處理,并做好解答。
牽頭領導:李智
責任部門:黨群工作部
責任單位:集團相關二級企業
完成時限:與企業分類處置和職工分流安置工作同步推進。
五、工作步驟
(一)制定各項改革工作子方案(2022 年 4 月 15 日前)
集團統一研究制定深化改革各項工作子方案,征求有關二級
企業意見,建立集團層面改革的工作機制,明確退出企業處置方
式及啟動時間,落實職工安置分流政策,做好各項工作預案等。
(二)動員部署(2022 年 4 月 21 日前)
集團組織召開深化改革實施啟動會,動員部署改革工作,開
展企業處置、職工安置、輿情導控、民主程序落實、穩定防控等
專題培訓。
(三)制訂改革實施方案(2022 年 4 月 30 日前)
根據《重慶能源集團深化改革職工安置指導意見》,按照企
業瘦身健體的要求,集團二級企業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精簡機構和
人員,制定本企業職工安置實施方案和穩定工作方案,開展動員、
部署和宣傳工作。
(四)推動實施(2022 年 5 月開始)
按照集團深化改革實施方案及各個子方案的實施步驟和時
間安排,以集團二級企業為主體,有序推進產業、股權結構調整、
企業處置和職工安置工作,同步推進穩定風險管控和輿情導控等
工作。
1. 職工安置分流工作。在 2022 年 7 月 12 日之前,企業辦理參照退休計算待遇安置、內部退養安置、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其他職工分流安置方式結合企業分類處置進度同步進行。
2. 企業分類處置工作。2022 年啟動 51 戶企業處置工作,適時啟動 29 戶企業處置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集團全體干部職工要認清形勢,充分認識到深化改革是集團
重獲新生、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必經之路,要把思想統一到集團的
決策部署上來,嚴格執行集團決策和指令,不做選擇、不搞變通、
不打折扣,確保改革目標完成。
(二)落實責任,擔當使命
本部部門要在集團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指揮下,按照職責分
工和工作要求編制集團改革各項工作方案,同時指導、監督所屬
企業改革工作。所屬企業切實扛起主體責任,建立改革領導機構,
組織精干力量組成專項工作組,責任落實到人,按照“一企一策”
原則編制實施方案,明確計劃安排和時間節點,分批分期、安全
穩妥推進深化改革各項工作。
(三)嚴守紀律,嚴肅問責
在改革實施過程中,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要嚴守政治紀律、
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以鐵的紀律保證改
革措施執行到位。集團將加強對改革實施重點環節、敏感性工作
和政策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工作要求落到實處,
對發現的頂風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對作風漂浮、敷衍塞責、推諉扯皮的,要堅決予以組織調整,對
不擔當、不作為、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組織程序一律
先予停職、免職,再依據黨紀政紀和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四)強化考核,扎實推進
集團將改革目標任務納入各二級企業負責人績效考核,所屬
企業要按照集團下達的節點任務進一步細化分解,認真組織實
施,確保按期完成。本部部門和所屬企業要建立工作任務清單和
工作臺賬,明確推進計劃、完成時限、具體責任、推進進度等,
定期收集匯總工作情況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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